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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面人物

周興哲 那些情歌教我的事

2018/07/03 編輯 / 郭 璈


周興哲,創作歌手,在22歲以前,已發行過三張錄音室專輯。 昔日一場失戀讓他遁入音樂的世界,他的歌聲很柔很輕,用情卻很深、很重。 

Produced & Text by 郭璈 Style by Fred Feng Photographs by 林茂盛 影音攝影/剪接/策畫 by 林志陽 化妝 by 菀瑜(Diva beauty) 髮型 by Neo(Flux collection) 製片 by Johnson Liu 攝影助理 by Ken Chou Special thanks to 華泰瑞舍


英國作家尼克宏比(Nick Hornby)的成名作《失戀排行榜》(High Fidelity)不斷探討人的成長與流行音樂文化的脈絡關聯,小說開頭有段提到:這個世界害怕孩子們接觸槍枝、害怕孩子閱聽限制級節目等等,我們擔憂暴力文化會佔據他們的心智,但卻沒有人擔心他們每天收聽那些數以千計唱述失戀、心碎、失去、拋棄等關於痛苦與失落的歌曲。 

作家認為,自己所認識最不快樂的人就是最迷戀流行音樂的人,雖然沒有人能夠證明是否就是這些歌曲造就了這些不快樂,但唯一可以確定的是,人們聆聽這些心碎歌曲的時間,遠比他們厭世的時間還要久。 如果文學是苦悶的象徵,那麼對很多青少年來說,流行音樂或許就是他們最早能夠接觸且感同身受的文學替代品。 

我們在懵懵懂懂的年紀愛上(或說「喜歡」)了某人,小小的軀殼與腦袋瓜還無法承受人世間複雜的思緒,也在半推半就下被迫承受凡事終究無法圓滿的失落感。假如12歲那年沒有早熟愛上那個心儀的女孩?假如那次告白沒有被女孩拒絕?或許今天的周興哲(Eric)就不會在舞台上為我們彈琴唱歌。 

「我是一個不會想重新來過的人,每一次的失敗跟跌倒,都促成了今日的我。」周興哲,創作歌手,在22歲以前,已發行過三張錄音室專輯。昔日一場失戀讓他遁入音樂的世界,他的歌聲很柔、很輕,用情卻很深、很重。

   

黑色Monogram圖樣PVC牛仔外套、西裝長褲、Monogram圖樣高筒登山靴 by Louis Vuitton。 

12歲那年初戀被拒絕,那種難以言喻的傷痛讓Eric遁逃進鋼琴的世界裡,他漸漸變得內向,與自己對話和坐在鋼琴前的時光令他更能忠於自己,「所以說,如果沒有那次的失戀,或許我今天就不會在這邊做音樂了。」 

他有點自我解嘲地說著初戀往事,好比《戀夏500日》(500 Days of Summer)的男主角Tom從小就被The Smiths的哀愁繾綣,因為早戀悲劇收場的Eric亦是那種多愁善感的少年,失戀永遠是讓男孩成為男人最好的理由之一,而音樂正是令他得以復原的平台。傷心歌手的創作取之寂寞也用之寂寞,Eric憶起剛回台的時候,身邊也只有他的愛犬Chopin(蕭邦),「我抱著牠看電影、睡覺、聽音樂、當然,牠也陪我寫歌。」 

若干年後,Eric發行debut《學著愛》,當時他才19歲,以超齡的才氣寫出傷心欲絕的作品,他的嗓音輕柔細膩,朗朗上口的旋律挾著虐心斷腸劇碼,這些膾炙人口的慘情情歌受到無數聽眾歌迷的回饋,果然印證了人們是為了悲傷而聽音樂,而非聽了音樂才悲傷。 

本以為這種背景的歌手應該私底下很怯場,或有著驕傲藝術家的孤僻性格,孰不知真實的Eric十分開朗,稱不上話多,但至少非常樂意真心與人寒暄交流,他稱讚著服裝編輯為他張羅的服裝,「謝謝你們把我打造的那麼帥。」笑起來有禮而靦腆。面對相機,他非常習慣鏡頭的捕捉,毫不畏懼目光,和刻板印象裡的創作型歌手不太一樣,當攝影師希望他更放鬆時,他點頭示意,身體不由自主地隨著背景音樂的頻率融於一體。 

 

花卉圖案黑色針織上衣、低筒雙色休閒鞋 by Dior Homme;深色皮衣、休閒褲 by Kiton。 

他對於一個空間裡所播放的音樂很講究,既是創作者也是樂迷,Eric選擇音樂的重點在於讓自己感到舒服自在。平時,他用鋼琴寫歌,最在乎每個和弦的感覺,「感覺對了以後,旋律才會出來。」每當創作有了雛形,他最先做的就是分享給身邊的親朋好友們,聽聽大家的意見,「我相信我做音樂就是做給大眾聽的,那麼一定要去符合大眾的口味,你做的音樂如果只有自己覺得很屌,那你就只是活在自己的世界而已,如果作品沒辦法接受這個世界的檢視,那又有什麼意義呢?」

我想做的音樂是那種──讓人很自在、很放鬆,會一直想聽下去、永遠不要切歌的那種。

拍攝現場擺著一台手足球(Foosball),Eric開心地和人對打。「玩這個我是高手。」他說,「以前在學校宿舍,常常和同學玩這個。」他像個小男孩般,熟練操作著球台人偶,在場的確沒有人能贏得過他,他對自己的自信非常準確,依照他自己的認知,他從不排斥學習任何事──尤其在音樂裡,「我對我自己的要求只有一個,就是要練到有足夠的自信可以呈現給大眾。」 

今年幾場公開演出,他已漸漸在曲目中加入舞蹈安排,「也沒有說要變成唱跳型歌手,但跳舞真的也滿好玩的。」即便以情歌走紅,Eric從debut後依然不斷致力透過新元素讓大家看見更多自己在音樂上的可能性,從R&B、Tropical House等元素應用,他在第三張專輯《如果雨之後》加入大量EDM(Electronic Dance Music),學跳舞似乎變成一件滿自然的事。

 Eric認為,創作是一種心態,他總是告訴自己,在寫歌的過程中不要被侷限了,他覺得,每當執行專輯製作時,身體就像是住著兩個人:周興哲與Eric Chou,「我對於任何風格的嘗試都抱持開放心態,一部分的我很喜歡唱情歌,但另一個我也一直很想告訴大家,我不是只有抒情歌而已。我想做的音樂是那種──讓人很自在、很放鬆,會一直想聽下去、永遠不要切歌的那種。」 

兒時的他,深受周杰倫的情歌啟蒙,又從John Mayer的演奏裡開拓視野,後者在2008年出的現場專輯《Where the Light Is: John Mayer Live in Los Angeles》影響Eric極深,他體悟到即興(jam)的迷人所在,以及音樂如何達到隨心所欲的理想境界,「你自己當然要先喜歡你的風格,但讓別人認同你的風格,更重要。我很清楚什麼是最適合我的,我對我的創作很有自信。」 

Eric近期正忙於他的《TWENTY TWO PLUS》巡迴專場,出道四年、發行三張個人創作專輯,辦過的演唱會已繞了亞洲整整一圈,成績與實力有目共睹,年紀輕輕的他,已習慣現階段忙碌的工作狀態,在付出與收穫之間取得平衡,他覺得,出道成為歌手這件事,就像是站在成長的轉捩點,會迫不及待地逼自己衝刺,「我從小就喜歡Pop Music,我至少不是在做一個違背自己的事情,要說最讓我滿意和感動的事,莫過於每一次表演,台下都有數以千計的人和我一起合唱同一首歌──我自己寫的歌,那種感覺最令我難以忘懷。」 

他遵循著父親給予的教誨,讓實力與自信兼具,更要時時保持謙卑,Eric始終以這樣嚴謹心態面對音樂,眼前的他,是台灣近年竄紅最快的實力派創作歌手,人們欣賞他譜出首首刻苦銘心的情歌,歌詞痛心疾首、卻給予人們溫暖力量走出陰霾,「我鍾情那些悲傷的故事,可我更希望這些關於失去的歌曲,能夠讓我們都更好、更勇敢。」 

 

亮黃色高領針織毛衣、西裝長褲、Monogram圖樣高筒登山靴 by Louis Vuitton。 

完整內容詳見Esquire國際中文版2018年第155期七月份